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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分幾種有何種區別?

一、土地使用證分幾種有何種區別?

土地使用證分幾種有何種區別?

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存在不少區別,包括如下:

1、所有者不同:集體土地使用證歸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歸國家所有。

2、使用者不同:集體使用證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該村集體的村民或企業。國有土地使用證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

3、土地用途不同:集體建設用地只用於建設村民或村集體生產、生活所需的用房,國有建設用地可用於居住、工業、商業、娛樂、辦公、旅遊、綠化景觀等建設(用途廣泛)

4、使用權類型不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撥用宅基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出讓、租賃、授權經營等

5、使用年限不同:集體建設用地沒有使用年限國有建設用地有使用年限(劃撥土地除外)。

二、申請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證分為幾種,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等,國有土地及集體土地使用證在用途、使用年限、使用證辦理程序、辦理對象等方面不同,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需要是農村户籍居民,而國有土地使用證對户籍沒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