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類型有哪些
農村的土地很多不僅有耕地還有宅基地,農村土地隨着農村土地使用類型劃分的也很詳細。之所以對農村土地進行分類,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對土地使用行為的規範。農村涉及到的土地的量是非常大的,對土地使用類型進行詳細而明確的分類更加有利於對土地的管理。具體有哪些類型,可以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權介紹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農村土地使用類型
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這四種方式。而與此相對應地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承租土地使用權以及作價出資或入股土地使用權這四種類型。
第一種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取得方式的劃撥土地使用權。首先,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指的是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繳納相關補償、安置等費用後該土地歸其使用,或者無償交付該土地給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此種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權即是劃撥土地使用權,係一種無償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因而,劃撥用地的範圍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未經批准,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在實踐操作中,可參照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劃撥用地目錄》,來對劃撥土地範圍進行一個細化。
第二種是出讓土地使用權,是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或者協議的方式取得的一種國有土地使用權。用於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的,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才可以取得此種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根據法律規定,按用途分有不同的年限,如居住用地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年限是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年限是40年。
第三種是承租土地使用權,顧名思義,是通過國有土地租賃方式取得的一種國有土地使用權。承租人按約定支付土地租金的,並依法領取該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證書,且依約完成協議中所要求的開發建設工程的,經相關部門同意或依照協議內容,可進行轉租、轉讓以及抵押等行為。但須依法進行登記,便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國有土地管理。所以,承租人享有對該租賃土地的使用權權益、收益權權益和部分處置權權益。
第四種,是作價出資或入股土地使用權。即土地使用權被作為國家投資公司的對價,來獲得企業的國家資本金或股本金,但是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必須受到年限的限制。此時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企業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決定書》,當事人可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或抵押等行為。
農村的土地很多不僅有耕地還有宅基地,農村土地隨着農村土地使用類型劃分的也很詳細。之所以對農村土地進行分類,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對土地使用行為的規範。農村涉及到的土地的量是非常大的,對土地使用類型進行詳細而明確的分類更加有利於對土地的管理。具體有哪些類型,可以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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