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哪些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哪些?
我國土地性質分為兩類,而商品房土地使用類型一般為出讓地。開發商拿出來出售的商品房全都是出讓地。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
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怎麼算?
商品房所謂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開發商與政府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當日開始的70年,這一點購房者一定要注意了。
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購房須謹慎!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記得查看開發商所持的關於土地建設、土地使用、房屋銷售方面的國家頒佈的五大許可證。其中《國有土地使用證》會有對土地使用權有所規定。
只要購房者握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就不用擔心房子不屬於自己,房屋所有權屬於持有合法房產證者。即使是年限到期了也沒關係:
1、我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條也有規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土地使用證更名需要哪些程序?
土地證更名需履行“申請-受理-踏察-審批-登記-發證”共6道程序,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業務窗口提供申請書,由買賣雙方當場填寫)
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土地證)
3、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業務窗口提供,買賣雙方現場簽字)
4、申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新產權證)
5、轉讓雙方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綜上所述,我國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限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土地房屋產權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約定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約定在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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