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哪些呢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5.6K
土地性質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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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費補償標準
法律沒有規定統一的補償標準。房屋拆遷,由地方政府結合當地情況制定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原則上不能降低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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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土地使用權續期是否需要交費嗎
出讓土地使用權續期需要交費。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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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徵地拆遷的政策是怎樣的
1.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徵收補償決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決定管轄法院。2.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准予執行的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查期限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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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費用如何確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在徵地補償方面,將改變以前以土地年產值為標準進行補償,實行按照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徵收土地需要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法律依據】《土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