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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能轉讓嗎?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能轉讓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能轉讓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屋只要產權齊全,可以轉讓給同一社區成員,可以辦理買賣過户登記。雙方帶着項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準後,繳費取證,付清房款。

集體土地使用證轉讓,集體土地使用證,歸集體所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權可以轉讓,如果因為特殊情況轉讓,應當經村委會研究批准才能辦理,轉讓時,應當申請村委會受理,然後審批,報批,才能轉讓。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並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 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

(二) 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三) 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 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五) 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六) 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七)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 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二、集體土地轉讓審批程序材料

程序:受理--審核--報批

需提供材料:

1、轉讓、受讓雙方共同提出轉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申請(轉讓方重點闡述取得該地塊情況,投資建設情況,轉讓理由:受讓方要闡述用於何項目建設,要明確同意接受原轉讓方受讓該地塊時約定的建設要求,同意按評估價辦理轉讓。申請要轉讓、受讓雙方法人簽字,單位蓋章);

2、受讓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複印件;

3、受讓方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文件複印件;

4、受讓方平面佈置圖;

5、受讓方勘測定界圖及報告;

6、受讓單位房產證複印件(如果首次轉讓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轉讓方及國土分局、所實地踏看確認是否符合轉讓條件);

7、轉讓、受讓雙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8、轉讓、受讓雙方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

9、轉讓、受讓雙方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10、轉讓方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原流轉合同複印件;

11、簽訂六份轉讓合同,宗地圖必須由受讓單位法人簽字及單位蓋章;

12、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核表;

13、工業項目受讓方應附環評批覆文件複印件;

14、土地評估報告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集體土地使用證轉讓,轉讓應當寫明轉讓理由,接受轉讓的一方應當闡明建設項目,接受轉讓一方的項目申請審批表,雙方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轉讓的土地使用證原件,流轉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核表,土地評估報告,合同應當簽訂6份,雙方應當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