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賠償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公民基本上現在對於土地使用證還是非常關注的,如果公民沒有土地使用證,在拆遷的時候肯定相關的權益就難以得到保障。除了小產權房以外,基本上現在公民購房本身就應該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這兩個證件的。所以下面我們要了解的內容就是,土地使用證賠償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一、土地使用證賠償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屬於合法建築,拆遷應當按照國務院文件補償。
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補償標準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
3、兩者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一般擁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這兩個證件的建築才屬於合法建築的。在拆遷的時候,土地使用證賠償的問題必須要結合當地政府制定的賠償數額。因此大家在生活當中一定要注意妥善的保存土地使用證,如果還沒有辦理的話,及時到國土資源部補辦土地使用證。
-
自家的田地能建房子嗎?
律師解析:自家的田地不可以建房子。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由此可見,在我國,不管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還是國家所有的承包地,都屬農用地;承包這些土地的經營者不管是集體經濟組...
-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職務犯罪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一般是職務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債權的原則是什麼?
一、基本概念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
-
村委會私自出租土地能否違法
律師解析:村委會私自出租土地是否違法,要看下出租方式:1、未經批准,非法出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2、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非法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3、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非法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4、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