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土地承包

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多久

一、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多久

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多久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轉包合同最長期限為三十年。如原屬於家庭承包性質的土地的,不得超過三十年減去已承包期限,如原為非家庭承包土地的,不得超過原合同期限減去已承包期限,此不受三十年限制。

二、對於集體土地流轉的相關知識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到期後,土地應交回發包方處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請續期,發包方如果同意,則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另外,村委會若不同意續期,把土地公開發包,那麼在同樣條件下,原承包方有權優先承包使用。到期後肯定不能再建管理用房。地上附着物應歸原承包人,由其處分。

需要説明兩點:

(1)鑑於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第二輪承包已結束,有的地方第二輪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規定的承包期限長的實際情況,為了穩定既存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防止因本法的實施引發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對法律實施前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規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長於法律規定的,法律實施後繼續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三十年之久,從承包經營的適宜性來看,可以將相關的合同定為較短的期限,比如3-5年,這樣當發現承包經營不能達到預期的收益時,或者隨着經濟的發展,承包成本增加,可以及時調整相關條款,以保護彼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