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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沒簽字強拆違法嗎

房屋沒簽字強拆違法嗎
1、如果沒有簽字,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則不能進行強拆,否則就是屬於違法強拆。
2、如果只是不簽字,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徵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除。
因為土地性質的不同,房屋徵收拆遷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不同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強拆的依據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按照該條規定,在徵收合法,補償依法落實到位後,拒不交出土地,由市縣一級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強拆主要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