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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有關部門的拆遷裁決該怎麼辦

一、不服有關部門的拆遷裁決該怎麼辦

不服有關部門的拆遷裁決該怎麼辦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拆遷裁決做出的原則

(1)依法嚴格審查原則。依法嚴格審查,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對房屋拆遷行政裁決進行非訴審查時,必須嚴格依照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是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件的一個基本原則。人民法院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房屋拆遷裁決依法嚴格審查,是合法性審查原則在此類案件中的具體體現。

(2)支持建設發展原則。從世界範圍內來看,按照人均GDP指標,我國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並且正逐漸進入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社會矛盾多發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城市房屋拆遷領域內的矛盾尤其明顯。要解決經濟轉型期和矛盾多發期的各種社會矛盾,歸根結底還是要靠發展;發展是解決當代中國一切社會矛盾,包括城市房屋拆遷領域內的社會矛盾的唯一選擇,因此人民法院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用發展的眼光科學地解決好房屋拆遷領域的社會矛盾,盡一切可能鈍化、化解此類社會矛盾,依法妥善做好房屋拆遷裁決的非訴審查工作。

(3)關注民生權益原則。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合法不合理的問題,業已成為人民羣眾最為關心、反映最為強烈的社會問題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和熱點問題。房屋不同於普通民法意義上的物,一方面房屋承載了太多普通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在住房早已市場化的今天,房屋對於大部分家庭而言是最為重要的家庭財產。因此,人民法院辦理房屋拆遷行政裁決非訴審查案件時,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同時,必須更加關注房屋拆遷行政裁決的合理性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

《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