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拆遷中取證的技巧
在晏清律師接待的眾多被拆遷人中,有很多被拆遷人不知如何保存證據,也不知道如何蒐集證據,這是讓律師們很頭痛的事,因為被拆遷人畢竟不是專業學習法律的人,就算律師指導取證也會有困難,有時複議訴訟需要用的很多證據都被被拆遷人遺漏或者丟失,也有被拆遷人因為取證工作不到位,導致沒有證明作用,法庭不認可證據的三性,最後找到律師也難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那麼被拆遷人在拆遷案件中有哪些實用的取證技巧呢?今天晏清律師事務所就帶各位被拆遷人瞭解一下。
一、保存好徵收方下發、張貼的各種書面材料文件
政府部門下發的各種書面材料都是後期進行維權的重要證據,比較重要的有:徵收公告、徵收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通知書、危房限期拆除通知、違建認定通知等,這些書面通知都是可以提起復議和訴訟的,也是維權和談判的重要資本,晏清律師接觸的當事人中,有的看到通知後很憤怒,直接將通知撕毀,這是極不應該採取的衝動做法,徵收方不可能再發一份通知過來,失去了這些通知,就是失去了複議訴訟的重要證據,所以一定要保存好,然後及時找到律師對於不合理的通知訴訟。
這些都是證明房屋、土地為自己所有的最有利證明,是證明權利的重要憑證,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原件,一定不要遺失或者交給徵收方,這都是之後訴訟必須提交的證據。
三、及時拍照和錄像
很多徵收走到最後,往往就到了強拆這一步,各位被拆遷人一定要做好應對強拆的準備,對被強拆的房屋事先進行拍照和錄像,同時將屋內的貴重物品轉移,可以通過手機拍照的功能給照片拍攝進行定位,同時拍攝的圖片要全面、清晰,如果發生強拆,最好能對強拆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照下強拆主體和其實施的行為,這也是之後找到律師維權的有力武器。
四、注意通話錄音
當發現電話是拆遷方打來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時對電話進行錄音,記錄對方説的每一句話,言多必失,可能在通話中透露的信息會成為我們勝訴的關鍵。同時報警電話錄音、報警電話等通話記錄單也要注意保存。就算拆遷方要求當面談話,也一定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錄音,將這些作為之後訴訟的證據。
行政案件複雜多變,有些時候不是一個訴訟、兩個訴訟就能徹底解決的,被拆遷人僅依靠自己很難與徵收方抗衡,被拆遷人請律師介入到案件之中,應宜早不宜遲,拖延的時間越久,案件的複雜程度、維權難度都會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類似問題,請不要迷茫,及時與專業律師取得聯繫,確保案件獲得訴訟的優勢。保護每位當事人的權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師事務所律師一直以來的信念。希望各位當事人均能在律師幫助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獲得應得的徵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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