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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是哪個部門負責?

房屋拆遷是哪個部門負責?

一、房屋拆遷是哪個部門負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2、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規定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拆遷部門和拆遷實施者到底是誰

1、拆遷是以市、縣級人民政府為主導,由政府確定房屋徵收部門來具體實施徵收拆遷補償工作。所以,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是拆遷部門。拆遷實施者是被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即指依法取得相應資格,接受房屋徵收部門的委託,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動員,組織簽訂和實施補償、安置協議,組織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單位。

2、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們可以看出拆遷是以市、縣級人民政府為主導,由政府確定房屋徵收部門來具體實施徵收拆遷補償工作。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其相關職責分工、配合保障工作的順利進行。從而得出結論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是拆遷部門

拆遷部門的職責包括:

1、主要負責該地區徵地拆遷的協調工作,協助配合拆遷單位完成徵地拆遷工作。

2、組織人員到現場對設計圖紙中徵地、拆遷的範圍、數量進行實地調查,掌握徵地拆遷第一手資料。

3、協助聯繫和督促相關拆遷單位,按施工進度及時提供施工用地。

4、協助拆遷單位進行實地丈量工作。

5、負責做好在施工過程中有關征地拆遷與地方的協調工作,解決因徵地拆遷工作而引起的較大矛盾和糾紛。

6、收集徵地拆遷資料,建立健全的各類徵地拆遷台賬,掌握徵地拆遷方面的有關情況。

7、審核拆遷單位上報的補徵地、臨時用地等資料。

8、指導、督促相關單位編竣工文件。

三、誰是拆遷的實施者

一般情況下政府及房屋徵收管理部門並不直接進行拆遷。“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所以實際上實施拆遷行為的是被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即指依法取得相應資格,接受房屋徵收部門的委託,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動員,組織簽訂和實施補償、安置協議,組織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單位。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房屋徵收部門雖然不直接進行拆遷工作,但是依然要對拆遷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

房屋拆遷是哪個部門負責,這個問題在上文當中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如果發生的拆遷方面的糾紛,那麼完全是可以請求當地的人民政府進行協調的,當地人民政府的拆遷行政主管部門需要對此進行監督和管理。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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