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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拒絕拆遷嗎

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拒絕拆遷嗎

當一個地區規劃實施徵收拆遷時,當地拆遷户最關注的問題便是自己所得的拆遷安置補償究竟有多少,是否滿足拆遷户的意願。而每個人的衡量標準都各不相同,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難以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拆遷户。對於這些不滿意徵收拆遷補償價格的拆遷户,拆遷方會加強溝通談判,也會有着“其他人都拆了,已經決定放棄你家的拆遷計劃,不拆也不補償”這中拆遷户意料之外的答覆。當被拆遷人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會一頭霧水不知所措,會不會真如他們所説,最後只剩我一家不拆也不補償,竹籃打水一場空了?大家注意,這僅僅是拆遷方使出的緩兵之計,目的是讓被拆遷人放鬆警惕。

國家徵收土地,需經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因此通常情況下來講,並不會因為個別拆遷户拒絕拆遷而對拆遷整體規劃隨時進行變更。像電視及新聞上所報道的“釘子户”便都是陳年舊聞了,目前通過對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已經基本上斷絕了釘子户難拆不拆的情況。

因此,在時間超出了規定的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期限後,拆遷户最有可能收到的便是由實施拆遷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徵收補償方案和評估報告所做出的“補償決定”。該補償決定是由人民政府單方面作出,並在拆遷範圍內以公告的形式送達、告知給拆遷户。若是在法定期限內拆遷户未對該補償決定提起復議或者訴訟,那麼便意味着補償決定已經正式生效並實施,拆遷方便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名正言順地由法院強制拆除房屋。

若是對補償決定中的補償方式不滿意,拆遷户可直接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要求變更拆遷安置補償的方式。在徵收拆遷是要錢好還是要房子好?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為您簡單分析一下:貨幣補償的優點在於簡單便捷,被拆遷人可自主選擇地點重新購買住房,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不能及時回遷等問題。但缺點是自行購買房屋的價格可能會偏高,所能購買的房屋面積會減少。而產權置換的方式中,安置房的價格會低於市場價,但最大的問題是,安置房的位置通常都比較偏遠。因此,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要根據自身的意願及條件進行選擇。

綜上所述,在徵收拆遷中,拆遷户若是認為補償偏低前期可自行協商解決,在簽約期限的中後期便應儘早啟動法律程序進行維權。若是您也遇到了徵收拆遷的相關問題,可以隨時與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聯繫諮詢,才能更及時、有效地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標籤:補償 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