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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獎勵到底是“餡餅”還是“陷阱”,背後的套路深得很!

為了區區5萬的拆遷獎勵,丟掉了30多萬的房屋補償,冤不冤?你可能認為這樣的劇情太狗血。但對於經歷拆遷的何先生來説,這樣的事真實發生在他身上,徵收方的套路深到他招架不住。“早搬遷的人可以優先選擇置換房屋的樓層、位置等,還有5萬貨幣獎勵。先搬遷不吃虧,後搬遷不多拿。”如今,何先生對於徵收方這句話最反感,他就是這樣被套路的。

拆遷獎勵到底是“餡餅”還是“陷阱”?背後的套路深得很!

為了五萬的拆遷獎勵,丟掉了30多萬的房屋補償,冤不冤?

何先生所在小區今年被納入拆遷範圍。拆遷時,徵收方説要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簽字搬遷額外獎勵五萬元。房屋補償給大家算的5000元一平,其實周邊房價基本在8000左右。

但徵收方咬定不鬆口,説是政策規定只能拿這麼多。逾期不簽字的,不僅取消拆遷獎勵,還會降低補償標準。

何先生和周圍的一些鄰居一聽,慌了,既然不能提高,那還不如先同意搬遷,把拆遷獎勵領到手,於是紛紛前去簽了字。其他一些鄰居則抱着觀望的態度,並不着急簽字,天天和徵收方扯皮談判。

後面何先生髮現不對勁了,第二批簽字的鄰居確實沒拿到拆遷獎勵,但事實上大多提高了補償,基本都在8000元左右。反倒是自己簽字太過積極,吃了大虧。130平的房子,仔細算一算,就是加上拆遷獎勵,還是比別人少拿了30多萬。

何先生以補償過低為由前去找徵收方理論,徵收方推諉並説何先生是自願簽字的,誰也沒有逼迫。這下輪到何先生鬱悶了,誰讓自己不懂拆遷方的套路,匆忙妥協簽字呢?何先生這種情況就是典型的“吃了餡餅,掉了陷阱”。

拆遷過程中的獎勵是怎麼回事?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從這裏,我們可以明白,被徵收人在徵收拆遷過程中享有拆遷補助和拆遷獎勵,這是一項法定權利。在拆遷補償方案中,有一項拆遷獎勵費,其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在拆遷補償合理合法的前提條件下,鼓勵被徵收人積極配合拆遷工作,促進拆遷項目順利進行。設立的初衷也是為了讓拆遷户的生活過的更好,本就是惠及拆遷户的一個大“餡餅”。

為什麼“餡餅”變“陷阱”?律師為你看破拆遷獎勵背後的套路

每一次房屋徵收,其實很多被徵收人潛意識就認為這是一次發財致富的大好機會,心態往往會有一些失衡。徵收方就會利用拆遷户的這種心態,誘之以利,搞個拆遷獎勵,引導拆遷户儘快簽字,推動醒目進展。

另一方面,拆遷獎勵並非額外的“餡餅”,本來就是房屋補償的一部分。每一個徵收項目進行安置補償,都有固定的資金來源和總額。資金預算都是都是根據被徵收的範圍、面積、地價、房價、人數、建築面積等綜合因素計算出來的,要經過財政部門及上級政府部門審批。

那麼很顯然,拆遷獎勵,絕對不會作為資金預算的一個重點去安排。這些拆遷獎勵原本就是被拆遷户房屋本身應得的合理補償。只不過被徵收方人為設置成不同的補償內容,變成了所謂的“獎勵費”。其實這就是一種心理戰。

違法徵收則會雙管齊下,一邊是以利益誘惑,另一邊又旁敲側擊傳達“補償合理了”的態度。並告知被徵收人不按時搬遷則獎勵變少甚至取消獎勵,甚至降低拆遷補償標準。這其實是違法的。

説到底,拆遷獎勵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很多時候是從已有的房屋補償中“摳”出來的一部分,只不過是從你衣服的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這一來一去,變個小戲法,就讓被徵收人“暈了眼”,掉進了壓低補償的陷阱之中。

遇到獎勵心別亂,算算房屋值多少錢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大家,在面對房屋徵收的時候,一定不要看到高額的獎勵就心急火燎的去簽字。一定要先了解自己房屋的情況,去評估一下自己房屋的價值,看看房屋補償是否合理。如果房屋補償合理,那麼這筆獎勵我們是當然要去爭取。但是如果我們發現給出的補償標準並不是合理,但是拆遷獎勵卻很高,這種時候我們就要注意看這獎勵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