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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一般怎麼補償

農村房屋拆遷一般怎麼補償

一、農村房屋拆遷一般怎麼補償

房子拆遷補償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對於房屋拆遷的補償主要分為兩個部分,拆遷補償和安置補償,拆遷補償是針對被拆遷房屋的價值進行計算,安置補償主要是針對被拆遷人因為拆遷喪失居住地的補償。

房屋拆遷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和拆舊程度,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者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給予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主動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二、房屋拆遷糾紛的解決途徑是什麼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3、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後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複議,對複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4、補償協調裁決

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徵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拆遷房屋以後要給安置補償和拆遷補償,拆遷房屋出現糾紛,可以採用行政裁決或行政訴訟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的方法。若是被拆遷人對補償標準有異議,可以跟拆遷人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重新簽訂拆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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