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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辦承諾高額搬遷獎勵,但是籤的是空白協議,你還敢籤嗎?

一、拆遷辦承諾高額搬遷獎勵,但是籤的是空白協議,你還敢籤嗎?

拆遷辦承諾高額搬遷獎勵,但是籤的是空白協議,你還敢籤嗎?

從文字遊戲到空白協議,拆遷辦為了使自己的各方面利益實現最大化,利用大多數被拆遷人不懂法律或不敢反抗的弱點,不斷通過偷樑換柱或暗度陳倉的方式在本應一目瞭然的拆遷協議上做文章,採取威逼利誘的手段哄騙被拆遷人簽下這樣不合理、不合法的拆遷協議,在整個拆遷過程中一點點蠶食着被拆遷人的合法受償權利。

通常拆遷補償採用最普遍的方式有兩種,給安置房和給貨幣補償。

如果是給安置房這種補償方式,需要寫明的內容有:置換比例、置換後的房屋面積、相關證件、用途、所在位置、被拆遷人所承擔的税費、何時交房;

如果是給貨幣補償這種方式,需要寫明的內容有:每平的補償價格、總的補償價格、何時支付、支付方式等。

兩種補償方式共同的內容有:合適搬遷、搬遷獎勵,過渡費、安置費等。

這些內容都是補償協議裏必有的內容,如果是缺少了就是有問題的補償協議,不要簽字。可以要求跟拆遷部門詳細約定清楚寫到協議裏面在簽字。

 二、怎麼防範應對徵收方的利益陷阱?

1、保持理智,關注核心利益。

核心利益是什麼?就是自己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就看徵收方給的拆遷補償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給你再多的優惠、再多的搬遷獎勵都不要妥協,防止落入圈套。

2、頂住壓力,不要籤空白協議。

空白協議沒有對跟自己利益切身相關的內容作出約定,簽字了會很被動。屬於預設陷阱的合同,以後有糾紛很難維權的。

比如有的被徵收人簽了空白協議,曾經承諾的補償並沒有到位,或者一直拖着不給。所以不管徵收方怎麼威逼利誘,只要是約定不明確,就不要簽字。

3、考慮法律方式維權。

如果徵收方仍然不斷施壓或者用高額搬遷獎勵對你進行誘惑。這個時候就要做好維權準備了。因為多次嘗試不行,他們可能很快就會暴露出真實面目,就是採用其他更強硬的手段逼迫你妥協甚至是強拆。

 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對於被徵收人應得的補償進行了明確,第二款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由此可見一定的拆遷獎勵是合法的,但需要明確的是,獎勵的存在是建立在合理補償的基礎上的。應得之外的額外的增加才可稱之為獎勵,所以拆遷獎勵一般不會太多,只是一個錦上添花的東西,如果過高就比較蹊蹺了。通常背地裏的做法是將高額獎勵費從被拆遷人自己本應得的拆遷補償里扣出來的。而事實上,被徵收拆遷人並沒有得到額外的獎勵費用,反而因為被欺騙而喪失了基本的維權基礎。

四、一定要堅持先補償再拆遷法律原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要時刻記住,空白協議,口頭保障都是有危險的,所以如果拆遷方給的是空白協議,千萬不要簽字,儘管拆遷方説多少補償都不要籤,不要因為貪心而上當受騙,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