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購買的房屋可不可以抵債
按揭購買的房屋可以抵債。
債務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法院是可以執行房產的,保障債權人利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什麼是對外債務
律師解析:外債是指一國對國外的負債。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定義,外債是“包括一切對非當地居民以外國貨幣或當地貨幣為核算單位的有償還責任的負債”。外債淨額等於一國的外債總額,減去該國居民對非居民的全部債權(即海外資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麼
律師解析:法定解除合同的情況:(一)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
-
找不到債務人能找公司嗎
律師解答:依照法律途徑。律師解析: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三條途徑追計欠款。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
-
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解析:對於非金錢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採取繼續履行的方式:1、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比如基於人身信賴關係產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委託、合夥、僱傭等基於信任關係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賴於當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2、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