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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死亡債務如何承擔

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的職責中包含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看債務人是否留有財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後,有財產的,他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承擔;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債務人死亡債務如何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