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1.35W
律師解析:做擔保人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擔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特殊情形除外。
2、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擔保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擔保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應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在貸款所在地有居住場所。
3、擔保人應當擁有良好的徵信記錄。
4、擔保人應當具有較強的還款能力。
5、機關法人不得為擔保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6、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7、其他應該具備的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特殊情形除外。
2、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擔保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擔保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應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在貸款所在地有居住場所。
3、擔保人應當擁有良好的徵信記錄。
4、擔保人應當具有較強的還款能力。
5、機關法人不得為擔保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6、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7、其他應該具備的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
擔保合同糾紛怎麼取消
律師解答:可協商取消。律師解析:擔保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取消擔保的,除非債權人同意。因為擔保是合同,只要簽訂了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的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除,擔保人就必須承擔擔保責任。跟借款人簽訂擔保合同的,出現有約定的情況的,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人...
-
借條上寫明的房產抵押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借條上寫明的房產抵押如果簽訂了抵押合同辦理了抵押登記就是有效的。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
-
債權抵押與債權質押會有哪些不同
律師解析:債權抵押與債權質押的不同有:1、擔保物種類不同;2、擔保物權設立的條件不同;3、同一財產能否再擔保不同:某一財產的價值能夠滿足兩個以上債權要求的,抵押人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就同一財產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形成兩個抵押權。法律依據:《民...
-
公司貸款個人擔保有效嗎
律師解析:公司貸款個人擔保有效。個人可以作為擔保人為個人或者是公司等法人組織擔保,但是個人需要滿足有穩定、正常的收入,有一定償還債務的能力,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相反,公司為個人貸款擔保則受限,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