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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物被債務人賣了怎麼辦

一、借款抵押物被債務人賣了怎麼辦

借款抵押物被債務人賣了怎麼辦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重新提供擔保。並且抵押物補債務人賣了,如果抵押權人不知情的,轉讓行為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貸款的流程

1、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准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⑶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⑹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3、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4、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5、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在辦理購房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要求當事人和銀行員工辦理他項權證,他項權證的作用就是規定了在當事人償還貸款期間,要是違約或者逾期的話,銀行有權利收回房產並對其進行處置。當事人不可以對房子進行交易,如果交易被發現的話,銀行有可能會直接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