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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抗辯權的特徵是什麼

很多人可能都對抗辯權有一定的瞭解,相信大家都知道抗辯權是一種對抗權,而且還抗辯權的種類非常的多,其中就合同抗辯權這一類。很多人對合同抗辯權是什麼都不太清楚啊,而且合同抗辯權的特徵是什麼很多人也不太瞭解,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整理相關資料,為您解答疑惑。

合同抗辯權的特徵是什麼

一、什麼是合同抗辯權

抗辯權是指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

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有依法對抗對方要求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有依法對抗對方要求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有依法對抗對方要求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有依法對抗對方要求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合同履行抗辯權是針對請求權而言的一種對抗權。

民法典》規定的履行抗辯權的種類有三種,具體是:

1、同時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應當先履行債務,但是其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抗辯權的特徵

(一)抗辯權的客體是請求權,而且該項請求權只能是具有財產內容的抗辯權。

(二)抗辯權是一種防禦性而非攻擊性的權利。只有一方當事人行使請求權,另一方當事人才可能對此進行抗辯,否則"對抗"就無從談起。

(三)抗辯權的有效行使權是對請求權效力的一種阻卻。它並沒有否認相對人的請求權,也沒有變更或消滅相對人的權利。

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則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抗辯權是永久性的權利。

(六)抗辯權沒有被侵害的可能。抗辯權之外,多了請求權這樣一個保護層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什麼是合同抗辯權和什麼是合同抗辯權的特徵的相關法律知識。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必須要先履行債務人的當事人,必須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經濟狀態嚴重的惡化,或者是轉移了財產,抽逃資金等,可以行使合同抗辯權。

標籤:合同 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