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一、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的區別主要如下:

借條是證明借款關係,欠條是證明欠款關係。從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係,欠條是屬概念、是大概念,借條是種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説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而借款合同之中包含的內容比借條、欠條要多,會對各項事宜等協商確定。相比較而言,借款合同建立後,可以更好的保護各方的權利,督促債務人還錢。

二、借款協議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但是人的名字及相關情況。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必須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確寫在借條中,這樣避免日後出現糾紛在法院審理時還要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也可以不約定,不約定一般就認為是沒有利息,注意約定的利息可以高於銀行利息但是不能超過四倍,否則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五)借款期限。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例如,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後,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簽字。借款協議一般是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民間借貸的債務關係,一般會簽署的是借條或者是欠條,較少會出現雙方擬定並簽署借款合同的情形。只有向公司、社會團體或者是銀行等機構借貸較大的金額,此時雙方才會進行協商之後,簽署借款合同,由於合同之中包含的內容更多,故此對於債權關係的維護更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