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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在法律上的區別是什麼?

一、借條和欠條在法律上的區別是什麼?

借條和欠條在法律上的區別是什麼?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二、借條和欠條怎麼寫

1、借條上只需將借款數額、還款時間、借款地點、借款人等與借還款相關的東西寫清楚就夠了,當然別忘了寫上自己的名字。另外,如果不嫌麻煩,借款數額大、借款時間又長的話,債權人還可以去辦理一下公證

2、建議複印雙方的身份證,在複印件背面寫借條。

3、誰向誰借錢要表示明確,款必須用大寫最後用整資結束。並且金額最好在同一行,不要斷行,比如五仟八佰元整。

4、欠條是付還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憑據,所以在寫欠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欠條要好好保存,以防丟失。

5、欠條乃人們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種借還憑證,必要時可在立欠條時經由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公證),以防後患。

6、欠條務必要字跡清晰,不可塗改。若不得不改動的,則需由改動方在改動處加蓋公章(私章)或個人簽名。

7、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2)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年輕人因為一時經濟也比較困難,所以需要資金週轉,向他人借錢,這是屬於民間借貸糾紛,所打的也應當是借條,而不是欠條,欠條的形成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標籤:欠條 法律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