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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網貸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要求

我國政府對民間行為一直持相應的保護和治理的態度,對社會上的違法事件進行相應的整治和治理。網貸就是這類事件之一,我國在相應整治過程中,政府對網貸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政府對網貸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要求

網貸辦法正式實施後,銀監會將對網貸機構備案登記、評估分類等制定實施細則,以便各地統一規則,加強可操作性,為下一步加強網貸機構事中事後監管奠定基礎。通過梳理告訴貸米在網貸行業裏政府對行業的三方面主要監管措施:

一是對業務經營活動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考慮到網貸機構處於探索創新階段,業務模式尚待觀察,因此,《辦法》對其業務經營範圍採用以負面清單為主的管理模式,明確了包括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等十二項禁止性行為。同時在政策安排上,允許網貸機構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或者與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合作。

二是對客户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為防範網貸機構設立資金池和欺詐、侵佔、挪用客户資金,增強市場信心,《辦法》對客户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實行分賬管理,規定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户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對客户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資金存管機構與網貸機構應明確約定各方責任邊界,便於做好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實現盡職免責。

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風險。為更好地保護出借人權益和降低網貸機構道德風險等,《辦法》規定網貸具體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同一借款人在網貸機構上的單筆借款上限和借款餘額上限應當與網貸機構風險管理能力相適應。

事實上,近期網貸備案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其中影響最大的是銀行存管和互聯網資管新規。多地備案細則要求備案網貸平台必須對接銀行資金存管,同時要求,存管銀行需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測評。不過,目前存管銀行測評結果遲遲未見公佈。

我國的相關部門要求網貸公司要規避風險。對自己從事的網貸行為進行相應的自查和相應的避險處理。要求相應的客户資金應放有銀行進行相應的管理,以免造成資金的流失和相應的客户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