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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費被物業起訴如何反訴?

一、因欠費被物業起訴如何反訴?

因欠費被物業起訴如何反訴?

因為不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業主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反訴。

但是,業主要收集相關證據,如證明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中的約定的證據等。

申請反訴,首先是要書寫反訴狀,反訴狀需包含反訴人及被反訴人的信息、反訴請求、事實與理由、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説明的相關事項等內容。

反訴人在證據部分,可以申請證據保全,也就是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保全。申請時,應説明什麼證據需要保全,證據種類,還應説明證據由什麼人持有及其具體理由。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51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二、不交物業費被起訴後果有哪些?

物業費是住宅小區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時收取的費用,物業管理費一般在購買房屋後就開始交納。如果拖欠物業管理費的,物業會對沒有繳費業主進行起訴。

物業對沒有繳費業主進行起訴,起訴的結果就是補齊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所以如果當事人已經欠了物業費,那麼最好是在物業發起起訴之前,就把物業費給補上,因為這本來就是業主應當承擔的責任,但如果當事人他欠費被物業起訴了那麼他就可以在這個法院給出的舉證期限滿了之前就把相關的證據找好,然後提出反訴來佔據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