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欠款追討

主動供述自己的罪行如何理解不能認定自首的情節有哪些

主動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自動投案後主動如實向司法機關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不隱瞞、不偽造。不能認定自首的情節如下:
1、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後又逃跑的;
2、投案後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的;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報案,而是其親友暗中報案協助公安機關將其抓獲的。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主動供述自己的罪行如何理解不能認定自首的情節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