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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賬記錄和複印借條可以作為證據嗎?

一、轉賬記錄和複印借條可以作為證據嗎?

轉賬記錄和複印借條可以作為證據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是可以起訴的,但是庭審期間需要提供借條原件,或者對方當事人認可,在與轉賬憑證相以佐證。基本可以的,還可以給對方做個錄音,證據鏈就完整了。

轉賬記錄和借條,這是民間借貸關係中最重要的證據。對於民事訴訟,我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制度,但能否勝訴,還要看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係提出抗辯或者反訴,並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係審理。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

二、借條沒按手印沒有蓋章有效嗎?

打借條沒有按手印不一定有效,這是由於在法律上,簽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條上沒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簽章的,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關的內容寫規範。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個人的轉賬記錄和借條都可以作為證據,打借條時沒有按手印,沒有蓋章,但是有個人的簽名也是有效的,簽字、按手印和蓋章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借條是反映借貸關係的憑證,當出現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的情況,出借人可以攜帶借條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