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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擔保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一、擔保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6、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二、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1、超過擔保責任期。擔保也有有效期,法律規定稱為擔保期。超過此期限,債權人未提出上述主張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違背真實意義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4、在擔保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未經其同意,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5、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三、簽訂擔保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1.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2.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佔有的財產。

3.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現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債權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現的情況。

4.對保證人資格進行考察;應當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

5.辦好法律規定的手續;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

6.其他預防手段。在合同簽訂前,應當運用合法的調查手段通過不同渠道來核實擔保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合同擔保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擔保的期限: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規定,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借貸活動中,常常會出現擔保人無擔保資格、擔保物違反強制性規定、主合同無效等各類情況,導致擔保合同被認定無效。因此,在簽訂保證合同時,一定要多注意,儘量約定清晰明確,有利於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關於擔保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就為大家介紹到此。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按鈕,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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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無效 合同 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