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請離婚程序是什麼?
一、法院申請離婚程序是什麼
(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4)結婚證。
(二)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四)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五)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調解的結果有3種:(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2)經調解後,同意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3)經調解後,仍堅持要求離婚但他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六)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二、離婚的法定利益理由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法院申請離婚程序需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隨後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只有協商離婚才適用於冷靜期,還是得按照離婚程序來進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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