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貸款的具體審查流程是什麼
在現實生活當中,提到貸款,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而且在購房的時候,大家也有可能選擇通過貸款的方式來購房,所以貸款在生活中的應用還是非常多的。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當事人無法進行貸款的話,可能會借用他人的名義來進行貸款。現在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借名貸款的具體審查流程是什麼?
一、借名貸款的具體審查流程是什麼?
1、查借款用途。查看借款用途與借款金額是否相匹配。
2、到户核對經營項目。通過實地到借款户家中,看該户實際經營項目與申請借款是否相同,申請借款金額與所經營的規模是否相匹配。
3、查借款實際去向。通過查看當日傳票,對該筆借款實際去向予以核實,如借款被相關連人支取或當時就轉給相關連人,以及用於歸還他人借款,該類借款都有可能是借名貸款。
4、查保證人擔保意願。通過實地或電話瞭解擔保人,詢問其曾給那些人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多少?是否自願,是誰請其提供擔保。
5、查借人家庭成員對借款的知曉情況。通過電話或實地瞭解借款人的家庭成員,詢問其家庭因做什麼而申請貸款,共申請貸款多少。做到查詢、對實。
6、詢問借款人擔保人的情況。絕大部分借名貸款的擔保人不是借款人請的,大多數是實際用款人請的,在審計中可通過詢問借款人擔保人的情況,與擔保人的實際情況相核對,來查看借款是否是借名貸款。
7、查看擔保人與借款人是否有關聯。借名貸款的借款人一般與實際用款人(一般都參與擔保)都存在一定的關聯,有可能是親戚朋友、有可能是左鄰右舍、也有可能是同事、也許是廠裏的職工,如果貸款是此類情況,且擔保人本身就有大量借款,那麼此類貸款就有可能為是借名貸款,需深入審計。
二、借名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實踐中,“借名貸款”的情況時有發生,由此產生的矛盾糾紛較為複雜,審理中難以認定和解決。而“借名貸款”糾紛處理的核心的問題在於法律關係及還款責任的認定。但是,若在沒有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當事人則是要對其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實際借款人並未與出借人(即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不用受該合同的約束,無需承擔向銀行還款的責任,而名義借款人卻要受合同的約束,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依據《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的規定,名義借款人作為代理人,其行為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即實際用款人承擔,而使名義借款人存在免於承擔還款責任的可能。然而,對於名義借款人來説,也應充分考慮到借名會給自己帶來的風險和損失,例如逾期貸款導致的不良信用記錄等,因此需要謹慎行事。同時,在認定時也要嚴格區分“代理實際借款人借款”和“為實際借款人借款”,因為前者明確設立代理法律關係;而後者系獨立的借貸或其他法律關係。
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借名貸款也是可以的,但是在審查的時候,相關部門有着嚴格的審查流程。尤其是對於擔保人來説,並且通過其他人的名義進行貸款的話,當時一定要知道,否則就是屬於違法的行為。並且對於當事人來説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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