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夫妻債務

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務?

一、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務?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尚未到期的債務離婚怎麼還

(一)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卻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那麼,上述債務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其按照約定的時間予以償還

(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或者為家庭成員治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償還。如果夫妻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償還的,可以提前償還。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提前償還的,則雙方可以協商同意,將這部分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後清償,或者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債務,在債務到期後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判決由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負擔。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部分,其實無論夫妻是否有解除婚姻關係,這類債務都應當由雙方共同承擔,但從實際來看,可能在離婚的時候當事人會約定由一方全部承擔償還責任,而另一方則不用償還。需要説明的是,這樣的約定僅僅是在當事人之間有效,若是債權人要求另一方還債的話,那麼不能拿着離婚夫妻之間的債務約定來對抗債權人。

標籤:離婚 債務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