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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擔保抵押的流程

取消擔保抵押的流程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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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一般來説,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説,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係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係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係。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大家此時對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這個問題應該有所瞭解了吧。作為擔保人自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因此產生的風險也是比較大的,因此建議最好不要輕易的為他人提供擔保,不然自身合法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