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什麼?
一、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什麼?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二、哪些人可以成為擔保人?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綜上所述,不少人到銀行辦理貸款的時候,會被要求提供擔保,作為擔保人要和銀行簽訂擔保協議,確保履行自己的義務。擔保人的責任主要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可以向擔保人追償債務。存在多個擔保人的,按照責任比例承擔。
-
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一、代位權規避訴訟時效是怎樣的?1、代位權的訴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
-
抵押擔保和保證擔保並存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
-
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
債權擔保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一種法律制度,是指對了保證主債權的實現,以第三人的財產或者信用等保證債權人履行債務。保證方式選擇的不同,導致法律後果也不同。那麼,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1、一般保證...
-
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
一、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最高額抵押之後不可以不可以辦理抵押二次貸款。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以內,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所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是當事人另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