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一、取保候審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取保候審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取保候審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需要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定,關於是否承擔罰款或刑事責任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法律後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二、取保候審法律規定是什麼?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取保候審在我們國家主要針對犯罪嫌疑人所進行的一種措施。一般情況下,如果提供了保證人,就可以完成取保候審的手續,但是保證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