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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

不動產是我們重要的資產,例如房產,即使自己居住,但是一旦涉及經濟利益就會成為不動產,那麼,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依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如果不進行登記,那麼抵押不動產就會存在諸多問題,因此效力的法律效力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支撐,

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

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登記是針對特權的變動而採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是依據有關的法律來進行規範。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該合同並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有效。但未辦理登記並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房地產抵押合同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對房地產的佔有,將房地產作為債權擔保而與債權人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房地產抵押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抵押人是提供特定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擔保債權實現的債務人本身或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權人是債權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主張就拍賣該房地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不動產的抵押是資金週轉的重要方式,但是在實際運用中自己一定要清楚相應的歸還期限,一旦違約就會使自己的不動產屬於他人,因此,不到萬不得己儘量不要進行不動產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