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不動產作為擔保物但未做登記合同是有法律效益嗎?

一、不動產作為擔保物但未做登記合同是有法律效益嗎?

不動產作為擔保物但未做登記合同是有法律效益嗎?

對於不動產抵押,抵押權要生效的話,必須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如果沒有辦理登記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產生抵押權。

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流程

(一)、評估:

1、與分行入圍評估公司聯繫,對所抵押不動產進行評估:

2、客户經理需親自去所抵押不動產處實地查看。

3、評估公司出預評報告之後上審貸會。

(二)、抵押登記前期準備:

1、上會通過,通知評估公司出正式評估報告,(出正式報告時間原則上為2-3個工作日)並通知客户來籤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最高額借款合同(一式兩份)、最高額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2、評估公司出正式評估報告後,通知客户領取正式評估報告(涉及客户要交評估費),然後再交給我們。

3、填寫抵押登記申請表(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網站上下載),申請表和最高額抵押合同內的抵押物清單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需簽字蓋章、抵押人簽字蓋章處可在客户來籤合同時一併籤)。

4、開具辦理抵押登記介紹信。(抵押權人處開,若在市區房管局辦理則開兩份,辦理抵押登記時用一份,拿取他項權證時用一份;若在雙流縣辦理則只需開一份,抵押登記時用。)

5、準備抵押權人相關資料(若在未備案的辦證中心辦理則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金融機構許可證;若在有備案的辦證中心辦理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或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加蓋公章)。

(三)、客户經理陪同客户辦理抵押登記

1、選擇對應辦證中心(抵押人不動產產權證上所顯示區域的辦證中心)辦理抵押登記

2、客户經理陪同客户到相應辦證中心辦理抵押登記,需帶上客户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客户經理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客户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式評估報告、填寫完成的抵押登記申請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客户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在辦證中心查證並打印查證憑證。

4、辦理抵押登記,領取抵押登記辦理回執單,一式二份(二份回執單均由客户經理妥善保管)。

(四)、客户經理陪同客户領取他項權證

1、客户經理陪同客户按照回執單上時間(原則上為辦理抵押登記時起,五個工作日後)去辦證中心領取他項權證,需帶上各自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和土地證原件,介紹信,抵押權人營業執照副本並加蓋公章,抵押權人組織機構代碼副本並加蓋公章。

2、交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

3、領取他項權證。

(五)、入庫

1、收客户房產證原件、土地證原件並開抵押物保管憑證(大聯)或收條(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客户和銀行各執一份)。

2、做放款準備。

3、填寫抵押物保管憑證(小聯)並蓋章。

4、放款同時入庫抵押物。

5、保管憑證(大聯及小聯)回執聯、收條交後台歸檔。

6、後台填寫抵質押物清單。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不動產作為擔保物來進行抵押是必須要進行做登記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而且這人流程也是很複雜的,每一個條款都是必須要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相關的部門人員才會進行受理,所以,在辦理的過程中就一定要諮詢清楚,千萬不要漏了任何一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