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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土地使用權營業稅需要交納嗎?

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權就是指對土地加以利用的權利,它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權利,同時,土地使用權也是可以進行轉讓和繼承的,相信大家對轉讓可能比較熟悉,對繼承可能比較陌生,比如繼承土地使用權營業稅需要交納嗎?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繼承土地使用權營業稅需要交納嗎這個問題。

繼承土地使用權營業稅需要交納嗎?

一、繼承土地使用權營業稅需要交納嗎

營業稅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視同發生應稅行爲,也就是說要繳納營業稅。但是,國家對繼承、遺囑、撫養(瞻養)關係的贈與行爲以及夫妻離婚財產分割行爲,給予免徵營業稅照顧,因此,目前對國家擬予免稅的情形,暫不徵收營業稅。對其他形式的贈與不動產行爲,徵收營業稅。

二、營業稅稅收特點

1、徵稅範圍廣

營業稅的徵稅範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爲,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一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係着城鄉人 民羣衆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徵稅範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隨着第三產業的不斷髮展,營業稅的收入也將逐步增長。

2、計算方法簡便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爲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三者統稱爲營業額), 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徵方法簡便。

3、稅率多樣化

營業稅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稅種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徵稅項目的種類、品種設置稅目、稅率,而是從應稅勞務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出發,按照不同經營行業設計不同的稅目、稅率。

納稅人的營業額爲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運輸企業在我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後的餘額爲營業額。

(二)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餘額爲營業額。

(三)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餘額爲營業額。

(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餘額爲營業額。

(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餘額爲營業額。

(六)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爲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繼承土地使用權的實施免徵稅收的優惠政策,所以不需要交納營業稅了。稅收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原因是它既涉及到稅務專業知識,又涉及到法律知識,所以如果大家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建議去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