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土地使用權稅收需要繳納嗎?
一、拍賣土地使用權稅收需要繳納嗎?
拍賣土地使用權稅收也是需要繳納的。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全稱是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佈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爲。出讓人應當至少在拍賣開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發佈拍賣公告。
二、土地使用權的類型有哪些?
1、劃撥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所取得的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劃撥土地使用範圍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3、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爲。城市規劃區內除國有土地外,還有集體所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爲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
4、出讓土地使用範圍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用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根據土地管理的有關法規,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但協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根據有關規定競買人除按類別提交資料外,參與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並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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