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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計算的方法有哪些

一、土地出讓金計算的方法

土地出讓金計算的方法有哪些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佔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二、土地出讓金該誰交

土地出讓是金購買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資金,需要支付給國家,一般情況下,是由開發商出面購買支付,然後在辦理兩證的時候要交納契稅。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國有出讓土地才允許轉讓,因此如果你要轉讓的土地是集體土地,則需要先辦理土地徵用手續轉爲國有後才能夠轉讓,因此所產生的土地出讓金應有徵用土地使用人繳納。

如果已經是國有土地則可以直接轉讓,但是需達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當地法規規定允許轉讓的條件。已經出讓的土地再轉讓的,賣方應繳納營業稅,買方應繳納土地交易契稅(當然還有其它的比如印花稅、手續費等等)。

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於住宅等項目,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等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

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一般由你土地所在地的國資源局代收,《土地管理法》對土地出讓金的使用範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於徵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和城市建設支出等。開發商沒有及時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之後需要補交。若是不補繳土地出讓金,土地仍然是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補辦出讓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