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怎麼開?
一、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怎麼開?
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應當到房管部門來進行辦理。以在建工程設定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債權合同;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者記載土地使用權狀況的房地產權證書;
(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其他必要材料。
抵押人爲國有單位的,須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爲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資企業的,須提交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須董事簽名)加蓋公章;抵押人爲集體企業的,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加蓋公章;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二、辦案時限是多久?
符合規定條件、手續齊全的,自受理收件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收費標準
序號 稅費項目 稅費標準
1、住宅他項權利登記費 80元/套
2、非住宅他項權利登記費 按非住宅登記費60%計算
3、印花稅 5元/本。(以上數據僅供參考)《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應當到房管部門來進行辦理。以在建工程設定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相關材料,比如說申請人的身份證件,還有就是相對性的抵押合同,主債權合同和房產權證書。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正在建設的工程是可以進行抵押的,但是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抵押登記,因爲辦理抵押登記之後才能夠確定,確實是符合法律規定,確實是存在法律效力的,所以這種抵押登記的申請辦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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