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侵權性質是什麼?
高空墜物是民事侵權的一種,和普通侵權不一樣,高空墜物實行無過錯歸責,建築物的當事人必須能證實自己沒有拋物行爲的,才能免除賠償責任。
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另外,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情況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施工現場如何預防高空墜物發生?
高處作業施工前,應按類別對安全防護設施(防護欄杆、攀登與懸空作業的用具與設施、安全網等)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並應做驗收記錄。
高處作業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應記錄。應根據要求將各類安全警示標誌懸掛於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警示。
高處作業人員應根據作業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用品,並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安全帶(繩),應定期抽查檢驗,在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安全帶(繩)必須栓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並應採用高掛低用的方式。
當遇有6級及以上強風、濃霧、沙塵暴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現場需要臨時用電的,應指派電工架設,其他人不得擔任此項工作,預防觸電。
現在城市中高層建築越來越多,高空墜物事件近年來頻頻發生,一些導致的後果還比較嚴重,所以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和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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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傷車法律責任怎麼處理?
高空墜物傷車法律責任怎麼處理?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我國侵權責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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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過失傷人的歸責原則是什麼?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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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高空墜物砸到找誰賠償
律師解析:車輛被高空墜物砸到,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行爲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爲人等賠償損失。高空墜物一般是指從高處丟棄或者拋擲雜物的行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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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傷人賠償申請和標準是怎樣的?
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的事件之後是需要找到負責人的人的,但是如果沒有發生任何的損害後果自然是不用找到責任人,但是如果造成了財產損害和人身傷害的話是需要找到負責人的,關於高空墜物傷人賠償申請和標準是怎樣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知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