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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保年審主要審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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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社保年審主要審什麼?

一般社保年審主要審什麼

社保年審主要審查公司是否有按照規定給職工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十七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徵繳機構的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對單位繳費情況進行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不得謊報、瞞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複製有關資料;但是,應當爲繳費單位保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前款所列職權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證件。

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調查社會保險費徵繳違法案件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協助。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可以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徵繳有關的檢查、調查工作。

二、建立勞動關係後繳納社保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事實上,國家法律制度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每年就應該公佈單位全年的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情況,職工也可以對單位進行監督的。在稅務機關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調查的過程中,公司必須要協助執法人員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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