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一裁終局有哪些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1.73W
律師解析:下列勞動爭議,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勞動者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勞動者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適用哪些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適用以下這些勞動爭議:(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
-
辭職不給辭職單如何辦?
律師解析:辭職不給辭職單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
-
未滿16歲打工不發工資怎麼辦?
律師解析:未滿16歲打工不發工資的,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的,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2、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我國《...
-
勞動仲裁以後公司不執行怎麼辦
一、勞動仲裁以後公司不執行怎麼辦如果勞動仲裁做出裁決後,雙方在法定時間內都沒有起訴,那麼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