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不發工資該如何辦
公司不發放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和賠償金。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從而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法第91條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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