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的原則是什麼?
一、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的原則是什麼?
(一)平等自願的原則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達了意見,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
(二)協商一致的原則所謂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全部內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由雙方當事人共同討論、協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後確定。
(三)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合法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原則是勞動合同有效並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合法原則的基本要求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所謂主體合法,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爲必須合法。
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須知有什麼?
1、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
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2、試用期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簽訂勞動合同時,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定要審查試用期的約定,勞動合同時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單獨約定試用期的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試用期的時間應該和勞動合同的期限掛鉤,試用期最少不能超過六個月。
-
美團辭職能立馬走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在試用期內,不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當天就可以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法律依據:《勞動...
-
勞務派遣員工應該訂立合同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應該訂立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應該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依法載明派遣的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的期限、勞動報酬和社保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法律依據:《中...
-
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律師解答:合法。律師解析: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後,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再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若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拒絕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
-
沒簽合同的勞務糾紛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