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受工傷怎麼辦
一、沒有勞動合同受工傷怎麼辦?
沒簽合同但是受了工傷只要有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就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發生工傷之後應該立即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是傷殘鑑定,我們可以拿着傷殘鑑定和其他證明材料去法院起訴。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1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代理。
二、沒簽勞動合同,工傷的維權方式
屬於事實勞動關係。員工可以主張兩方面的權利:
一是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主張:
1、 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仍未簽訂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補繳社會保險;
3、補發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等等!
二是屬於工傷的,按工傷理賠!賠償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向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計算賠償數額——要求賠付[交過社保的由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基金申請賠付,沒交保險的由企業全額支付]。不成,申請工傷賠償糾紛仲裁維權!
1、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在受傷後三十日內提出;單位不申請的受害人或其親屬應當在出事故受傷後一年內提出。
2、 申請認定工傷需提交
A、 工傷認定申請表
B、 身份證複印件
C、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C、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或其他必要的資料(如交通事故責任書等)
E、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三、工傷的賠償項目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百分之五十,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當發生工傷,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時候,也是可以要求單位進行工傷賠償的,但是首先需要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然後在做傷情鑑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但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是需要進行雙倍工資的賠償。
-
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律師解析:1、辭職要提前30日;2、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
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公司能否要賠償
律師解答:單位不需要賠償。律師解析:單位不需要賠償。1、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單位不需要賠償,但合同應當延期終止。2、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3、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屬於員工自動不續簽的情形,...
-
單位應籤書面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勞動合同蓋公章就有法律效力嗎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蓋公章有效的。公司應當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需要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共同簽字或蓋章,對於公司而言,應該是法人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權其他人進行簽字或蓋章,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