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賠償是什麼
一、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賠償是什麼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不屬於拖欠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不屬於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包括11種:
1、國家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
3、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4、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5、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6、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的賠償;
7、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8、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10、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11、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通常勞動報酬的支付週期最長就是一個月,因此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要是超過30天的話就會認定爲拖欠工資。此時,無論用人單位是因爲什麼原因而出現拖欠工作的情況,作爲勞動者其實都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在與單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不過在此之前可以申請法院發出支付令。
-
職工福利內容有哪些
無論是在職職工,還是退休職工,只要符合法律或企業規定的條件,那麼就能夠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實踐中,不同公司的職工福利待遇是不一樣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職工福利內容都包括了哪些方面,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職工福利是指企業在工資、社會保險之外...
-
節日加班工資要不要扣個稅
一、節日加班工資要不要扣個稅加班費在職工勞動報酬所得的範疇之內,按照相關規定,勞動報酬是需要繳納個稅的,所以加班工資是要扣除個人所得稅的。通常要繳納個稅的個人所得有工資、新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經...
-
標準工時制加班費應該怎麼計算
企業實行不同的工時制,國家相關的規定與加班費計算辦法也相應地不同,且加班費相差不少。無論對於企業還是個人,瞭解國家的工時制及加班費規定。那麼,標準工時制加班費應該怎麼計算,而又應該怎麼計算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若你不清楚的話,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
-
疫情工資發放時間是否可以向後延遲
一、疫情工資發放時間是否可以向後延遲?疫情期間工資的發放時間可以向後延遲的。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此外,企業還可以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