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多久
勞動關係律師解答1.79W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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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可以提供以下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1、用人單位下發載有勞動者姓名的各種文件:通知、工作任務、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這些證明材料應有用人單位的公章;2、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勞動者代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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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三等功退伍軍人待遇
榮獲三等功的由部隊在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基礎上增加5%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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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在“三期”內可享受什麼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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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廳退休年齡
廳級幹部退休年齡原則上爲60歲,(男女幹部相同)不同崗位上的廳級幹部退休年齡根據工作需要略有差別、或轉爲地方人大專門委員會任閒職,或轉爲“二政府”的政府協會。幹部離休退休年齡的界限,考慮到當前幹部的實際狀況和接替條件,應當規定: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