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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要準備什麼證

第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買賣合同糾紛要準備什麼證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暫住證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邀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4、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5、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第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第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並註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合同糾紛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糾紛之一,特別是買賣合同經常會出現違約發生糾紛的情況,當發生糾紛的時候可以選擇起訴處理,起訴的時候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資料,包含有證明當事人身份信息的證據,以及買賣合同履行情況的相關證據等等。

標籤:買賣 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