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條款民法典規定是什麼?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範圍和期間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內容】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範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形式】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二、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怎麼算保證期間
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可按以下方式計算法定保證期間:
1、若擔保方式連帶保證,當事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通常都可以應適用法定保證期間6個月。
當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的,債主自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逾期未向擔保人提出要求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此時,連帶保證的保證就是6個月,不會中斷、中止,時間過了就過了,債主不能再向擔保人追債。
2、若擔保方式是一般保證,當事人又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法定保證期間也是6個月。但稍有不同的是,此種保證方式下,債主未自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起訴債務人或申請仲裁,又沒有向債務人追債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3、若當事人既無還款日期也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自債主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滿之日起計算滿6個月,逾期未向擔保人提出要求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例如乙向甲借錢,丙作保,既未約定還款日期,又未約定保證期間。那當甲要求乙還錢,並給予乙一個月寬限期時,乙到期未還錢的,保證期間是從該月結束之日起計算6個月。若甲逾期沒有起訴乙或申請仲裁的,丙免除擔保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債務人在履行債務的時候可能會存在着一定的困難,所以保證人就顯得尤爲重要了。因此在目前很多人在借款的時候都會要求提供保證。並且保證合同的簽訂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需要約定保證的方式,保存的期限等等。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中介合同需能經紀人簽字嗎
律師解析:1、中介合同需要經紀人的簽字。同時,居間方通常爲中介公司而不是經紀人個人,所以是否加蓋公司公章應該是合同是否成立的關鍵。法律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2、中介人故意隱瞞與...
-
《民法典》規定要如何認定加工承攬合同
律師解答:按照合同內容。律師解析:加工承攬合同是指是指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並將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約定報酬的協議。法律規定如果是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
-
籤合同蓋章了沒簽字還有法律效力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合同上蓋了公章沒簽字是有效的。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