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與商品房現售有什麼不同
一、商品房預售與商品房現售有什麼不同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爲。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爲。
二者之間的區別在於:
1、銷售條件不同:商品房預售要求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總投資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現售要求已通過竣工驗收。
2、承擔的風險不同:預售合同簽訂以後,可能出現某種原因會導致商品房無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後的商品房存在各種質量瑕疵,因而買房人無法實際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預售對買房人而言相比於商品房現售存在更大的風險。
3、交房時間不同:商品房預售時房子還沒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時間內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現售簽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
二、商品房現售的條件是什麼
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這個條件主要爲了確保現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主要爲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主要爲了確保現售商品房規劃、建設手續合法。
4、已通過竣工驗收。主要爲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設質量標準。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主要爲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主要爲了確保現售商品房達到基本使用條件。
7、物業服務方案已經落實。主要爲了避免商品房銷售後產生糾紛,同時物業服務也是買受人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實際操作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現售商品房時應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即取得大產權)。
依照法律的規定和政策,商品房預售應當具備五證纔可以。五證具體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由縣市級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頒發。商品房預售要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縣市級城市規劃部門核發,是開發商在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縣市級城市規劃部門核發的憑證。
-
什麼時候可以籤商品房預售合同?
在房子未能交付之前,爲了房屋能夠順利進行買賣,開發商會簽訂一個商品房預售合同,不過這個合同的簽訂也是有條件的。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一定要看好開發商的資質纔可以預售方,也就是開發商要經過批准設立,並在工商行政部門有合法註冊的企業。1.必須要交付自己所...
-
購房定金合同糾紛能咋樣處理
律師解析:1.購房定金合同糾紛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起訴等方式處理。2.雙方當事人先溝通,協商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民事訴...
-
房產證沒下來的買房合同怎麼籤?
律師解析: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進行產權過戶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買賣雙方簽下合同,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進行過戶。房產的交易是以產權的過戶爲界線,沒有過戶的產權原則不屬於買方,自然就不會有保障,相對而言,買方的風險較大。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
-
怎麼讓房產公司退定金
律師解析:買房已交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拿回已交的定金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1、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2、對開發商來說,如爲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